>一頓歷時89分鐘,價值274元的晚餐。
>一對男女戀人步出餐廳。
>男的吃這頓飯吃得好辛苦,
>因他85分鐘都用了來想著公司的那份計劃書該怎樣做,
>幸好女的一點也不發覺他 心不在焉。
>女的對男的說:「現在不算太晚,你不用送我了,我自己回家吧。」
>明天就要交計劃書的男友,"立刻"答:「好呀!那你小心點了,回家致電給我吧。再見。」
>男的飛快回家,去埋首他的工作,他不停的做直至電話響起。
>他看看鐘原來已經半夜三點多,是誰這麼晚來電?
>他接過電話,原來是他的未來岳母:「我女兒現在還沒回家,你不是和她去了吃飯嗎?她怎樣了?我好怕…」
>男的才記起女的說回到家後會致電跟他報平安,
>但現在已經夜半二、三時她為什麼還不回家。
>男的心亂如麻,最後還是報警求助 。
>去到警局,警員問: [ 她失蹤時的衣著是?」
>男的:「這…她…想不起來…」
>警員:「不打緊,你先放鬆一下,那衣服的顏色總會記得吧?藍色?紅 色?」
>男的:「我...我只想著份計劃書,吃飯也低下頭...我不曾看過她的...」
>警員:「她的髮型呢?長髮?短髮?」
>男的:「我跟她一起很多年了,我所以…怎麼她的東西我一點也想不起…」
>警員:「你說她是你女友,你們最近很少見面嗎?怎會連髮型也不知道,那她 有帶首飾 、 手袋嗎?」
>男的也是無言以對。
>離開警局,男的覺得很驚訝!驚訝他對女友的"不用心"。
>多年來他已把愛情的感覺當成一種習慣,
>就連對他的女友也"習以為常",,已經不把她放在心上了。
>已過了三天,女的還是音訊全無…
>這三天男的除了擔心女友的安危,就是不停的想:「她的髮型、她的衣著, 我怎會不知道的!我一定要記起來!」
>這晚,男的經過一條幽黑、灰暗的長街,竟看見女的就站在長街的盡頭。
>男的高興得跑向她,想緊緊的擁抱她。
>但走到女友的面前他就改變了主意,他雙手按著女友的肩膊說:「等一下, 先不要動。讓我看清楚妳,妳的頭髮、妳的衣著,我要好好的記著。回想起 那晚,其實是妳發現我還有工作在身,想我早點回家工作而叫我不用送妳 的。
>一直以來只有妳還關心我的感受,而我卻不理會妳。但不要緊,我已知道應 怎樣去愛妳、珍惜妳,相信我!妳的一切一切今後 都會常在我心中的。」
>女的:「你終於都懂得理會我的感受,懂得珍惜我了…可惜已經太遲…」
>男的忽然醒過來,原來剛才的是一場夢。
>夢醒後男的努力去想,夢中女友的衣著、髮型,但還是記不起來…
>隔天,男的終於再見到他的女友,就是在警員帶他到殮房認屍的時候…
>望著躺在停屍間的女友,男的哭著說:「我終於知道妳的髮型、衣著,我現 在才真正的看著妳。我會記著的,永遠都會記著的…我剛想到要珍惜妳… 妳 醒醒呀…不要就這樣離開我好嗎…」
>男的剛學會珍惜,卻已後悔莫及。
>現在他除了哭泣,就什麼都做不了…
>也許你常發現我一直凝望著你!
>你問我看什麼呢?
>我笑笑的回答…沒什麼 ,
>只是想將你的一切記在心裏 ,在見不到你時細細回味…
> 村上春樹
> 其實幸福是這麼簡單,
>
> 簡單到我們都不相信,而讓它給溜走了
*~~「幸福」不是靠別人給的, 是要認真抓住、用心選擇的…~~*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